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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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各院系,研究生导师、2013级研究生:

    2013级研究生第一阶段集中课程学习已于本学期第12周结束,按照“成都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第二阶段培养工作于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完成,其主要任务书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课、专业外语学习;完成选题、文献综述、预实验,课题设计和开题报告,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专业实践、中期考核;论文与答辩等。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工作安排

    表1 2013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工作安排

    序号

    任务事项

    截止时间

    报送材料

    参考管理文件

    1

    开题报告

    2014.12.30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记录表

    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规定

    2

    专业实践

    2015.07.10

    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成都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3

    中期考核

    2015.07.10

    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4

    专业课学习

    专业外语学习

    2015.12.30

    研究生考试成绩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5

    论文与答辩

    论文撰写

    2016.03.30

    另行通知

    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6

    论文答辩申请

    2016.04.30

    成都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程序

    7

    论文形式审查、

    论文查重与评审

    8

    论文预答辩

    正式答辩前一周

    9

    论文答辩

    2016.05.30

    10

    学位授予

    2016.06

    《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二、注意事项

    (一)2013级研究生于2014年5月19日,进入导师所在院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相关学习和工作,请各部门及导师做好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二)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希望导师切实担负全程指导研究生的责任,进一步细化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意识,重视具体环节的指导和督查。同时,希望导师和学生所在院系,按学校“2013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工作安排”计划、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按时完成研究生每一个环节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培养材料。

    (三)本学年暑假和第二、三学年寒暑假,研究生由导师和相关院系安排(相关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四)专业实践涉及到的“三助”问题,按《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相关标准发放酬金。

    (五)2013级硕士研究生从第3学期开始,导师对认真从事科学研究的学生发放助研酬金,每月不低于50元,每学年不少于10个月。

    (六)研究生培养的相关工作表格,请登录学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222.197.129.113/,或者从校园网进入研究生处网页),在下载中心下载。

    研究生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