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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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级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6日

    各院(系、部)、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

    按照“成都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研究生开题报告必须在二级院(系、部)或教研室公开进行、并组织相关专家经认真论证和修改。近期研究生处组织2012级研究生召开了座谈会,了解了同学们的学习工作进度,鉴于大多数同学正在作开题前的准备,现就开题报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开题报告由各院(系、部)组织进行,要求在第3学期末或第4学期初完成。并填写《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记录表》(在研究生处网页:http://222.197.129.113/,或者从校园网进入研究生处网页,在下载中心下载)于下学期初交研究生处。

    2、开题的具体要求见“成都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和《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记录表》中表1的总体要求。

    3、各院(系、部)针对不同学科组织专家组成“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3~5人组成。专家小组在听取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后,从选题意义、设计方案、关键技术路线、工作量和工作进度等方面进行评议,并提出是否同意开题的审查意见。研究生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并对原开题报告修改后,填写《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记录表》,并报导师、教研室、二级院(系、所)审批,对开题审查不通过者,要求在l~2月内补做,重新审查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课题研究。

    4、请各院(系、部)将每个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时间及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于开题报告前一周报研究生处。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