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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考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课程学习任务,需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纸质缓考申请见附件,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419)审核、备案。无故未完成教学任务或不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计0分,并按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共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