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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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完成自评材料报送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以及《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文件精神,我校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接受了由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实施的专项评估。

    学校对评估工作高度重视,筹备工作于2016年7月启动。2016年9月,药学院成立了迎评工作小组,发布了《药学专硕学位授权点(2017)专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分阶段进行了前期一系列准备工作。评估工作对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对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的一次检查。评估指标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

    2018年1月17日上午,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巡查我校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工作,专家组对药学专硕点培养管理的规范性及系统性给予了较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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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巡查我校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工作

    5月7日,教指委下发了《2018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药学院迅速组织成立评估报告工作小组,着手展开评估材料的撰写与整理,5月30日,邀请了2名省内行业专家莅临药学院现场指导评估报告修改。6月2日,按照教指委要求提交了所有评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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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内专家莅临药学院预评估

    我校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于2014年获批,2015年9月开始招生,目前在校药学硕士38名,2018年招收新生24名。经过3年的建设,已形成规范的培养模式。下一步,药学院将利用专项评估的契机,以评促建,不断加强专硕培养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专硕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