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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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科、研究生导师及2019届研究生:

    我校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质量要求和授位标准,认真做好我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院研〔2011〕110号)、《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实施办法》(院研〔2014〕2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院系、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前期工作,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一、时间安排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照《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位工作安排》(附件1),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以免耽误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时间,现将时间安排如下:

    3月1日-3月29日

    按照要求进行预答辩,根据预答辩结果对论文进行修改。

    3月18日-3月22日

    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院系研究生科,进行授权点形式审查。

    3月23日-3月25日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3月28日-4月30日

    论文对外送审评阅。

    5月2日-5月6日

    提交答辩申请表,审核答辩资格。

    5月7日-5月31日

    论文答辩。答辩完成后一周内,研究生配合秘书整理好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表、答辩申请表、答辩和学位授予记录表、评阅及答辩材料、论文及电子文档等)报院系研究生科。

    6月3日-6月7日

    院系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6月13日

    院系提交材料至校学位办

    6月13日后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待定)

    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待定)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校规定办理)

    二、资料准备注意事项

    所有答辩材料是授予学位、电子注册和制作学位证书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申请人本人应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用黑色中性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不能改动文本格式),字迹工整、清晰,否则,由此造成的错误及后果皆由申请人负责。

    三、延期答辩处理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答辩者,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及学院同意于3月底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相关资料下载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中下载(http://222.197.129.113/xzzx/down.asp?classid=7)。

    附件:1. 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位工作安排

    2. 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3. 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要求

    4. 2019届毕业研究生培养情况审查统计表

    5. 2019届毕业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统计表

    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3月8日

    附件:(共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