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 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即将结束,课程考试即将进行,现将研究生课程考试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命题、制卷
1.研究生考试命题由各教研室负责,制卷由各教研室或院(系、部)负责。
2.请各院(系、部)和教研室对考题严格保密,严禁泄漏试题。
二、监考
1. 研究生课程考试每个考场须配置两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的安排由各院(系、部)或教研室负责协调和审查。
2. 每门考试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指挥、巡视,院(系、部)、研究生处将安排人员巡考。
3. 监考教师负责编排考生座位,各个考生间必须间隔1-2个座位,研究生凭学生证入场,对号入座,严禁携带书籍、笔记、手机、电子字典等入场。
4. 监考教师应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三、考试时间、地点
各门课程结束后即可安排考试,考试时间最好安排在上课时间,原则上将304教室作为考场。若304教室安排不下,可自行联系考试地点,或与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协调。考试时间、地点确定后,请及时报院(系、部)和研究生处。
四、阅卷、成绩报送
1.阅卷由各教研室负责。
2.每门考试结束后5天内,请课程组长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97.129.113/),在网上提交学生考试成绩,并打印纸质成绩登记表一式3份,报教研室主任、院(系、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请同时向院(系、部)报送考试试卷样卷一式3份、成都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总结表一式3份。
3.请各院(系、部)汇总、审核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各课程教学总结表和考试试卷样卷,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上述材料各1份送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人刘霆,电话:62739181。
4.学生答卷请留存于教研室备查。
附件:成都医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总结表
研究生处培养科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