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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相关院系、研究生导师、2015级研究生:

    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和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阶段的重要考查点。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院研究〔2012〕106号),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和中期考核应于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现将2015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和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 2015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和中期考核由各专业研究生所在院系组织开展,请严格执行《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院研究〔2012〕106号)和各专业培养方案。《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院研究〔2012〕106号)中提及的“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能和权责,由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履行。

    2. 2015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应先于中期考核完成(药学专硕除外),具体日程和要求,请各院系根据自身实际统筹安排。

    二、相关要求

    1. 2015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和中期考核须于2017年7月10日前完成,考核结论由各相关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

    2. 请各相关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向校研指委全委会(预定时间2017年9月)汇报2015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和中期考核详情。

    3. 研究生将专业实践考核表和中期考核表填报完成后,请各院系留存其复印件,原件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存档。

    4.《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附件1)、《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2017版)》(附件2)均可在校园网研究生处网站中查看或下载(http://222.197.129.113/),《成都医学院基础医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成都医学院药学专硕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成都医学院临床专硕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请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届时发布。

    附件:

    1、《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院研究〔2012〕106号)

    2、《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2017版)》

    研究生处

    2017年5月9日

    附件:(共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