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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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医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第一条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依据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章程,特制定我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三条 接收专业和人数。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计划,详见《成都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奖助政策。根据《成都医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成医〔2018〕180号),接收并录取入学的推免生将获得1-3万元/生的奖励,并可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省级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奖励或资助。

    第五条 申请程序

    1.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申请填报我校。

    2.经学校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第六条 复试。复试时须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复试包括体检、英语听力和应用能力测试、专家小组面试等。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本科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外语口语等能力考核。

    第七条 录取。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最终确定录取名单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28-62739178

    邮 箱:cdyxyyzb@126.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23室)

    邮 编:610500

    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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